南水北调开展监理整治行动 严控工程质量
发布时间:2013-06-21 新闻来源:一览监理英才网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决定,从今年5月起到明年3月底,在南水北调工程全线深入开展以“三清除一降级一吊销”为核心的监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监理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监理的质量控制作用,促进南水北调工程质量形势稳定好转,确保把南水北调建设成优质精品工程。
南水北调是我国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性基础设施。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根据“高压高压再高压,延伸完善抓关键”质量监管总体工作思路,年初就工程质量问题集中约谈了139家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多次实行“飞检式”突击检查。在工程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南水北调工程质量整体形势向好。
但近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发现,一些监理单位严重质量管理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如:一些监理单位进场监理人员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需要,对现场监理人员管理不力;部分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甚至存在不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不按要求进行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签验不合格的工程、原材料等失职渎职现象。
为此,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研究制定了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实施“三清除一降级一吊销(清除监理单位、清除总监理工程师、清除监理工程师,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资格证书等)”责任追究的标准,和对项目法人、建管单位实施连带责任追究的标准。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要求,严查严处监理违规行为。对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按照处罚标准坚决清除出场,直至实施五部联处,包括对监理单位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对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证书等。
同时,严肃连带责任追究。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被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实施“三清除一降级一吊销”责任追究的,相关项目法人、建管单位、现场建管部门将实施连带责任追究。通过连带责任追究的方式,迫使项目法人、建管单位进一步认清责任,切实加强监理合同管理,及时解决监理单位合理诉求,加强质量管理,共同把工程质量控住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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