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0年以上历史建筑不那么好强拆了

发布时间:2013-12-22      新闻来源:一览建工英才网

   

        从12月1日开始,建成50年以上的重要历史建筑将认定为重点保护建筑,如果该建筑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便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执行。这条规定是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等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中明确说明和决定的,由此陕西地区有50年以上的建筑将得到进一步的保护。

  根据会议制定的政策要求指出,凡建成50年以上具备以下五种条件之一的建筑都是重点保护建筑。譬如,建筑类型、空间、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具有建筑艺术特色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反映本省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并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的,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历史名人故居、旧居,以及其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教育、艺术价值的建筑。据悉,此次也是陕西省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针对历史建筑的保护。

  根据建工英才网市场部在陕西的了解,近年来中国在城乡建设中对建筑保护力度不够,损毁、拆除具有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时有发生,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在日常维护、维修中存在一些空白地带,严重影响其存续(陕西是个拥有悠久历史的省份,古建筑和老年建筑群较多,但是近几年随着经济市场的开发,越来越多的古建筑逐渐消失)。同时,一般建筑寿命相对较短,既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也产生大量建筑垃圾,但对随意破坏拆除建筑缺乏相应的法律制约手段。

  根据条例,重点保护建筑根据其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完好程度划分为四类实施分类保护。一类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二类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三类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四类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主要立面。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阳表示,保护条例从认定、保护分类、责任主体、划定保护范围、经费补助等方面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规定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保养由政府资金支持,鼓励民间资本介入,通过发展旅游和相关产业,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现在的住房居住年限是70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今有很多的建筑可能还存活不了50年呢?加强施工过程的技术监管,以及质量检查的力度才能让更多的建筑度过50年的期限,度过70年的期限,然后成为百年老屋。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分享到qq空间 qq空间 分享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人人网人人网 豆瓣网 MSN 腾讯微博
技术电话:0755-86153989  销售电话:0516-83257135 客服信箱:fc@fcjob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