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岂能无“法”无天
发布时间:2013-12-07 新闻来源:中华建筑报
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全球约有2/3的人生活在光污染中。而且,人为造成的光污染正在逐年增加,德国每年增长6%,意大利和日本每年增长10%和12%。不仅如此,在远离城市的郊外夜空,可以看到2000多颗星星,而在大城市却只能看到几十颗。
人们关注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并采取措施大力整治,对光污染的危害却往往重视不够,相关部门对光污染的界定、处罚也很难找到准确的标准。殊不知,光污染已经成为决定生活品质的重要因素。
玻璃幕墙是光污染主要的产生来源,这种美观新颖的建筑墙体装饰方法自问世以来,以其自重轻、工期短、外观时尚的特点,受到不少建筑商的青睐,是现代高层建筑的显著特征。自上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后,玻璃幕墙迅速风靡大江南北,然而由此造成的光污染却是人们始料不及的。
在交通繁忙的道路旁,一幢幢玻璃幕墙大厦就像一块块几十米宽、近百米高的巨大镜子,在太阳光下熠熠闪光,并对地面车辆和红绿灯进行反射,甚至是多次反射,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建在居民小区附近的玻璃幕墙建筑给人们的生活也带来了不少麻烦,据光学专家研究,夏日阳光被反射到居室中,会使室温平均升高4-6℃,空调开支大幅增长,影响人们的正常居住使用。不仅如此,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容易产生视力下降、头晕目眩、失眠、心悸、食欲下降及情绪低落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
相比水污染的污水横流、大气污染的雾霾满天,光污染的呈现似乎并不是那么触目惊心,也更加隐蔽,然而其对人们身心健康的危害和城市生态的破坏却是不容忽视的。面对这种潜在的威胁,首先需要人们在观念上认识到其危害性;其次,政府和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光污染的影响因素,对已有的光污染要采取补救措施,如针对玻璃幕墙,可用新型的亚光外墙建筑材料置换或对受光污染影响的地方增加隔光措施等,而对正在规划或建设之中的城区,则要坚决杜绝和减少光污染。
光污染的危害如此严重,所以国外从40年前就开始制定法规限制光污染,但在我国,有关光污染的环境立法至今仍是空白,不仅无单行法律,就连正在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光污染也只字未提,这就导致了光污染的治理缺乏法律依据。针对立法滞后的状况,业内专家建议在《环境保护法》中增加防治光污染的内容,城市的照明系统,从整体规划到具体安装,都要按照照明标准来执行;同时尽快出台治理光污染的单行法,让执法部门的治理行动有法可依。
国内城市在治理光污染方面做出过一些尝试,比如广州市在2010年曾经酝酿开征光污染排污费。以经济杠杆作为治理措施固然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但目前更亟需的显然是给光污染划定一条法律的“红线”,一旦跨过“红线”,必严惩不贷。唯有这样高的风险成本,才能震慑违法行为,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制光污染。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当光污染已经严重困扰百姓生活,相关法律的出台,已经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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