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425.1万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3-12-26      新闻来源:胶东在线

   

       记者从莱州市住建局建管处了解到,为全面推进建设领域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莱州市不断提高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力度。

  据了解,至今年10月底,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425.1万平方米,其中节能居住建筑386.05万平方米,节能公共建筑39.05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0.5万吨,减排废气26.26万吨。

 

  在推进新建建筑执行标准的过程中,该市在施工现场全面实施了“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起了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的联动机制。

  记者了解到,在监管过程中,莱州市住建局开展了核对、查验、过程监管、落实整改的工作监管模式。并创新了节能产品的市场监管,提出了“节能材料留样备案制度”,要求凡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均应先经过市墙改办备案并留放标样,施工现场查验按照留样与进场材料对比相符后方可使用;竣工验收阶段,积极推广高科技的监测方式,融入了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参与的竣工环节,避免了仅凭提报的验收资料开具节能鉴定的局限性。闭合的工作管理模式使我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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