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保障建筑工人权益制度不能只说不做

发布时间:2013-12-18      新闻来源: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相当多的建筑工人,被称为农民工。建筑工人一个基本权益,就是付出劳动应取得劳动报酬天经地义。可这天经地义的权益,却时常得不到保障。

    12月16日《河南工人日报》报道,在兰考春源社区工地打工的一群农民工,盼到按承建商和工程大清包负责人许诺的发欠薪日子,去要欠薪,却又一次被“涮”了。从今年8月23日起,《河南工人日报》就开始跟踪这起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案,3个多月过去了,建筑工人只能无奈地说:“现在的人说的话、写的承诺、按的指印都能不认账,我们还能信谁呀!”

    从新闻媒体跟踪欠薪事件的报道看,建筑工人所干的工作已完成,分包工程的大包工负责人称施工方没给钱,而施工方说开发商没给钱,这就如一个连环套,被套死的是建筑工人受侵害的基本权益。

    地产开发巨大的利益诱惑,让各路人马都可能有“空手套白狼”的心态去抢分利益蛋糕,一旦开发商、承建方、工程分包方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可能出现连锁反应,直接受害的是拿不到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谁都知道,建筑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频发,是制度问题,要保障建筑工人劳动报酬及时兑付,就要从制度入手。所以针对建筑领域的用工乱象,人们的共识是要建立特殊的保障建筑工人基本权益的制度。

    2004年12月,主流新闻媒体报道,河南18个省辖市已全部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凡在河南省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业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一旦出现建筑业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划支,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006年2月,新闻媒体报道,河南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全面实行按月发放工资制度。

    2013年8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用三年时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开始推广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一卡通”具备工资支付和施工考勤等功能的将首先在河南建筑业推广。

    制度都是好制度,对建筑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治理是对症下药。但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制度一旦公之于众,就不能食言而肥。遗憾的是,除了今年公布的三年时间实现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期限未到外,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已有9年,建立建筑业按月发放工资制度已有7年多,但这两个制度对建筑工地的工人来说,更像是空中楼阁,雾里看花。

    平心而论,建立保障建筑工人基本权益保障制度,诸如工资保障金制度和按月发放工资制度,会给开发商和工程承建商及分包方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不能“空手套白狼”了,会遭到开发商、承建商的共同抵制。政府管理部门会从为企业保驾护航考虑,为了“发展”而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制度“搁置”,让天平向GDP倾斜。

    然而,发展决不是以牺牲劳动者基本权益为代价的,繁荣也不应该建立在蚕食劳动者血汗钱的基础上。保障建筑领域劳动者权益的制度,不能只是说说,哄建筑工人一时的开心,而是要实打实地建立起来,不能总是一拖就是十年八年。

    保障劳动者制度建立也要讲效率,相关部门工作效率过低,失信于民,等于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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