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忠于职守遭报复杀害,谁之过?

发布时间:2012-05-21      新闻来源:监理英才网

   

    监理的职责是保证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相信每一个从事监理的人员都清楚,南宁市邕武路扩建工程中的工程师谢永鹏,却因为如实反映了自己所负责工地管理情况并要求整改,被怀恨在心的施工老板雇凶杀害。
    2012年5月10日,这起恶性杀人案有了判决结果,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谭海滨等10名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罚。事件虽然过去了有些时日,并且得到了法律公正的判决,但是这种社会现象也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关注和思考。  
    像这样的恶性事件在全国各地的工地上屡见不鲜。  
    2011年8月,河北省承德市一位监理工程师发现在建楼房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后,欲向上反映相关问题时遭到施工方拳脚相加。   
    2008年夏天,时任监理员的曹勤,在江北港城工业园区工地上班时,因多次揭露工程质量问题,遭到施工方工人殴打致伤。但最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所在的监理公司事后以其不交工程资料、装病拒绝上班为由,将其开除。    
    2010年11月,因不满山船重工安全监理的处罚,施工单位职工纠集暴徒拦路行凶。   
    像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监理是从上个世纪90年底初引入国内的,本来监理应为咨询或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但基于一些深层原因,监理已经成为为施工监理,监理是一重要控制的行业。其应履行的职责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审核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 收。虽然监理对工程项目有签字验收权利,目前监理行业相对弱势。特别是一些私人的开发商,对监理认识不清,非常抵触。而施工方对监理的严格把关,也会误认为是故意刁难,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有些专家认为:一名好的监理,应该是复合型人才,除了具备基本业务素质外,与人协调沟通的能力尤为重要。有些矛盾 的激化,可能就是一句话引起的。监理人员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注意沟通技巧,避免矛盾;如果受到伤 害,应该向法律机关求助,通过法律法规寻求自我保护。同时也希望监理人员洁身自好,远离“潜规则”。  
    但一览英才网小编认为,大部分矛盾冲突都是双方,遭打击报复,不会“做人”的恰恰都是这些尽忠职守,恪守职业道德的好监理,监理市场混乱,鱼龙混杂,就应该制定规范监理市场的法律法规,保护那些还没有污染的监理,剔除那些已经被现在建筑环境侵蚀的蛀虫,同样,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矛盾无非就是“潜规则”我们应该慎重考虑的是如何杜绝“潜规则”而不是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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