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公路8亿元“天价”保险拒赔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4-01-18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状告中国平安保险拒赔案16日下午在昆明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因涉及一份超过8亿元额度的保险单和一条频繁发生垮塌事故的公路,备受关注,此前双方已经争执3年没有结果。

    2010年6月24日,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就即将开建的云南普洱市旅游环线公路签订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807568365元,保费为274.5732万元。保险期间自2010年6月26日零时起至2013年6月30日24时止。

    由于云南地理位置和地质条件特殊,云南普洱旅游环线公路工程刚开工后不断发生垮塌事故,到工程结束共发生31次,造成了千万元的损失,为此公路集团曾先后向平安保险公司31次报案出险,但仅在法院的调解下获得了1次赔偿,其余的30次均被云南平安拒赔。

    2013年9月5日,昆明市中院调解未果后正式受理了此案,并于2014年1月16日下午开庭审理。

    法庭上,中国公路集团就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1.K4+980、K46+300、BK5+640、BK9+360边坡意外垮塌;2.BK8+280、NK4+130-NK4+225、NK4+225-NK4+235路基垮塌;3.NK4+130-NK4+225和NK4+225-NK4+235特殊路基损毁三项事故向平安公司索赔364万元。

    对此,平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则辩称,《保险合同》承保的范围是自然灾害或者是意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物质损失,并不包含工程质量问题。本案必须依据工程建设单位的设计图、会议纪要、质量检验等相关资料,才能查清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性质、事故的次数和损失,这些资料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就会导致证据不足,保险公司无法进行认定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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