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举办2013年第二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1      新闻来源:一览爆破英才网

   

    为提高内蒙古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经公安部批准,公安厅治安总队定于2013年3月19日至4月12日举办全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参加2013年第一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未通过的学员报名后可不参加培训,直接参加考试考核。

    一、参加初级培训考核的条件

    参加初级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内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有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参加中级培训考核的条件

    (一)参加中级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内大专以上文凭、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爆破作业经历,现从事爆破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请扩大作业范围考核的人员,必须已经获得公安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报到后可不参加培训,直接参加考试考核。

    三、参加高级培训考核的条件

    (一)参加高级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内大学以上文凭、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8年以上爆破作业经历,现从事爆破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请扩大作业范围考核的人员,必须已经获得公安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报到后可不参加培训,直接参加考试考核。

    注:理学、工学学科范围包括:力学、物理、化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理学学士、理学硕士、理学博士,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四、参加培训考核需准备的资料

    1、个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3、填写《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审批表》(附件3 双面打印)(经所在旗县、盟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记录表》(附件4)(各一式一份);4、经本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设计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本人承担的爆破设计原件等);5、提高作业级别或扩大作业范围的,报到时还需提交《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复印件;6、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培训考核费用

    参加培训考核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考核费3200元(包括学习资料、教材、授课、考核、制证等费用);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为190元),上一期未通过的学员,不参加集中辅导的考生每人交纳考核费1600元。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考核时间 :2013年3月19日报到,3月20日至4月12日培训。

    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大街26号(金蓝港会议中心),火车站乘51路公交车到金蓝港会议中心下车即到,会务组不安排接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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